乐谱概述及分类

   乐谱即记录音乐的“文字”
  分类方式一:
  1、中国古代就有“宫,商,角(jue),徵(zhi),羽”五音,对应简谱中的1 2 3 5 6,是乐谱的基本音符,在谱曲时古曲用这五个音。在谱曲时是以它们其中的一音定调,只有在乐曲中才会体现音节,几分音符和音的长短。如云南民歌《小河淌水》就是这样谱曲的,整首歌里没47两音出现,是传统民歌。
  2、简谱,是指一种简易的记谱法。有字母简谱和数字简谱两种。一般所称的简谱,系指数字简谱。数字简谱以可动唱名法为基础,用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代表音阶中的7个基本音级,读音为do、re、mi、fa、sol、la、si,休止以0表示。每一个数字的时值名相当于五线谱的4分音符。
  数字简谱的雏形初见于16世纪的欧洲。17世纪时法国天主教方济名会教士J·J·苏艾蒂加以改进后用来教唱宗教歌曲。18世纪中叶,著名的法国思想家J·J·卢梭再加改进,大力倡导,并编入他的《音乐辞典》之中。19世纪,经过P·加兰、A·帕里斯和E·J·M·谢韦3人的继续改进和推广,才在群众中得到广泛使用。因此这种简谱在西方被称为“加—帕—谢氏记谱法”。
  19世纪末叶,简谱传到日本,再传入中国。1904年沈心工编著出版的《学校唱歌集》是中国最早自编的一本简谱歌集;之后逐步普及到各地的学校,30年代随着救亡歌咏运动的开展,简谱得以在群众中广泛流传。
  由于简谱的记法与中国的工尺谱(流行在中国民间的一种文字谱)相当接近,因此在中国简谱得到了空前的发展,就世界范围而言,中国是把简谱吸收得最好、最发扬光大的国家。而五线谱,通过以西方为中心的音乐教育体制,已基本通行于各个国家,在学校里已是必修项目之一,它为世界音乐统一于一谱提供了基础。
  3、五线谱,是目前世界上通用的记谱法.在5根等距离的平行横线上,标以不同时值的音符及其他记号来记载音乐的—种方法。五线谱的每根线以及线与线之间的空间,自下而上分别称为第一线、第二线、第三线、第四线、第五线和第一间、第二间、第三间、第四间。线和间如不够使用,可在五线谱上方或下方增加线和间。加线及加间各分别称为上加第一线、上加第一间,下加第一线、下加第一间等,各代表一个音级。这些音级的固定高度根据所用的谱号来决定。谱号有三种:高音谱号,又称G谱号,低音谱号,又称F谱号,中音谱号,又称C谱号。五线谱为适应不同音域的人声和乐器的需要,并避免过多的加线,有多种谱表,其中常用的有五种:即高音谱表(用G谱号):低音谱表(用F谱号)、女高音谱表、中音谱表、下中音谱表(后三种用 C’谱号)。女高音谱表现已不常应用,中音谱表仅用于中提琴,次中音谱表常用于大提琴、大管、长号的较高音区。此外还有上低音谱表、女中音谱表等。
  五线谱一般分类为:
  总谱:记载合奏或合唱的乐谱,由许多单行谱联合组成。
  分谱:分别记载着每种乐器或每个声部的乐谱。
  大谱表:由高音谱表与低音谱表联合组成,用于钢琴、管风琴、竖琴及混声合唱等。两谱表中隐伏一条临时加线代表中央C,故又称十一线大谱表。
  五线谱的前身可追溯到中世纪的纽姆记谱法及有量记谱法。纽姆谱以横线为标准,用符号表示音的高低,但不显示音值长短。从7世纪起,这种记谱法出现在欧洲天主教堂内,最初只用一根线代表F音高,11世纪经阿雷佐的圭多逐步发展成四根线。规定音高为d、f,a、c,并将f钱画成红色,c线画成黄色(后来又成为五线谱中高音及低音谱号的起源)。13世纪有人使用第五根线,成为五线谱的前身。到了16世纪又有了加线的办法,它更加完备了音高的记载。
  有量记谱法是13世纪科隆教士弗兰科创始的。这种用音符、休止符和记号严格规定了音的长短的记谱法,是对纽姆谱的补充和丰富。在1450年左右,音符是用涂以黑色涂成的,它被称为有量黑符,以后改用空心音符,又被称为有量白符,这种记谱法在西方一直使用到17世纪左右。
  五线谱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出现,到17世纪逐步完善,18世纪开始定型沿用至今。如小节线原用于文字谱,17世纪末被五线谱所采用,升降记号通用于18世纪,表情记号取自有量记谱法,装饰音记号源于纽姆谱,17世纪系统化后用于五线谱。五线谱所用的音符及休止符各有8种。
  五线谱传入中国,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是1713年的《律吕正义》续编,书中记述了五线谱及音阶、唱名等。五线谱在中周逐步流传和使用,是于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西方传教士的传教及新学的兴办才有所推广。在五线谱之外,还存在着各种线谱的体系。除纽姆谱外,在16世纪中意大利和英国就曾使用六线谱及七线谱(供管风琴之用)。20世纪初,也有人对五线谱进行过改革,并作过种种多线谱的尝试,但都未能普及。
  分类方式二:
  较有针对性的记录不同种类乐器的演奏方法的乐谱,如:钢琴谱、吉他谱、古筝谱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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